高宇明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边境乡村旅游规划,促进本土农牧民经济增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乡村土地规划,统筹布局等方面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主体为各旗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我局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并督促各地按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科学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
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近年来,结合我市实际,与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陆续出台印发了《呼伦贝尔市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2020年提升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将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传导至各旗市区。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各旗(市、区)按照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确保各类用地规范有序、合理布局。科学划分村镇生态空间、农牧业空间和建设空间,引导项目落地实施。
截至目前,经各旗(市、区)研判,我市应当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的668个村庄已全部编制完成。
二、依法依规对破坏土地政策进行纠正,发挥法律的权威等方面
针对通过举报信访线索、卫片执法图斑等发现的自然资源部门管辖的违法用地行为,我局从严从快查处到位。对排查线索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草、乡镇综合执法等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用地行为,我局及时将线索进行移交,对违法用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2日
签发人:丁伟
承办人:张文春
电话: 0470-8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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