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牧局:
呼伦贝尔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韩臣代表提出的第54071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主体为各旗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我局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督促各地按照工作要求层层传导抓好落实,科学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与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印发了《呼伦贝尔市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2020年提升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村庄规划编制列为我局重点工作。要求各地编制规划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文化特色。村庄规划要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村住房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自然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等。
截至目前,扎兰屯市应当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的113个村庄已全部编制完成,并已经扎兰屯市人民政府批复,用于指导村庄建设。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签发人:丁伟
承办人:张文春
电 话:0470-3101075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