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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0011590325J/202408-00016 组配分类: 提案建议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对呼伦贝尔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431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2024〕14号
成文日期: 2024-08-13 发布日期: 2024-08-13
对呼伦贝尔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43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及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为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空间布局,我市将此项工作纳入到了《呼伦贝尔市国土空间规划》中。一是构建全域生态修复格局。统筹考虑生态系统完整性、地理单元连续性、生态功能区划、流域分区等,以国家及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治理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生态问题突出区域为重点,将呼伦贝尔市划分为5个生态修复分区。二是开展系统化生态修复。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森林生态系统、河湖水系和湿地资源、草原生态系统、沙地综合治理的修复工作。三是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农用地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整理。四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推动产业用地高效发展。

2021年以来,我市共推动补充耕地(含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梳理)建设项目7.36万亩,其中阿荣旗4.53万亩、莫旗2.83万亩。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12个,争取资金1.13亿元,治理面积9320亩。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项目11个,完成验收5728亩。

二、提高农村牧区土地利用效率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主体为各旗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我局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并督促各地按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科学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近年来,结合我市实际,与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陆续出台印发了《呼伦贝尔市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2020年提升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将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传导至各旗市区。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市牢固树立“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统筹考虑各旗市区村庄规模、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等因素,科学布局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确定农村住房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特别是要结合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开展农村牧区土地综合整治,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等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腾退出的结余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满足农村牧区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截至目前,我市应当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的668个村庄已全部编制完成。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一)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受传统思维影响,目前所有项目还是实施单项工程,没有形成系统的规划和统筹,未形成全域性。

(二)由于此项工作包括国土空间治理、农用地综合整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国土绿化美化、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资产评价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工作,涉及内容广、政策强,需要强有力的统筹机构和人员。

下一步,一是加强统筹工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农民主体、社会赞助、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机制,解决投入机制问题。二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基层组织能力、地方政府和社群意愿、当地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积极推动扎赉诺尔区作为单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范围,合理设定项目整治区域。三是深入领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政策和实施方式,充分借鉴全国试点在组织模式、规划衔接、实施管理、验收与后期管护、资金保障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可推广、可复制的宝贵经验。四是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从土地整治的扎实起步,到土地综合整治的深化提升,再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迭代升级。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8日

签 发 人:刘振洪

承 办 人:金 旭

电   话:0470-811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