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2025年8月4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得耳布尔银铅锌矿北部区勘探勘查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高晶
电话:15204704879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得耳布尔银铅锌矿北部区勘探勘查方案》评审意见书
2.《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得耳布尔银铅锌矿北部区勘探勘查方案》专家评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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