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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3-09-26 08:19:55

征集结束日期:2023-10-15 15:19:55

状态: 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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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强化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研提宝贵意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日内传真至0470-310106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by20000@126.com。

一、建言要求

意见建议要有理有据、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来稿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方便我们与您沟通,相关个人信息和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附件:《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0日

起草说明:

一、文件出台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建立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和企业名录 分别是分级制定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分级编制企业名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第二部分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分别是明确评价信息内容、分级归集共享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和异议处理机制。

第三部分开展信用评价和结果共享 分别是统一分类标准、明确分类内涵、开展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协同共享。

第四部分实施信用监管  分别是建立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实施差异化监管,分类施策、突出重点领域严管,严防安全风险、创新监管方式,管理服务相结合、科学综合运用评价结果,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反馈机制,统筹协调落实。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分别是加强组织实施、严格责任落实、大力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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