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走进布朗山乡,对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这两起案件的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图为庭审现场
被告人岩某刀是布朗山乡章家村村民,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岩某刀先后在当地4处村集体林地采取围剥树皮、投放有毒化学物质等手段毁坏林木种植茶叶,砍伐林木800株、投放有毒化学物质毁坏林木122株、围剥树皮毁坏林木54株,共非法占用林地31.3亩。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岩某刀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31.3亩,改变林地用途,造成原有特种用途林和经济林严重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岩某刀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岩某尖是布朗山乡勐昂村小组村民,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岩某尖先后在当地2处村集体林地采取围剥树皮的手段毁坏林木种植茶叶,砍伐林木152株、围剥树皮毁坏林木98株,共非法占用林地39.2亩。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岩某尖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39.2亩,改变林地用途,造成原有特种用途林严重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岩某尖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当天,勐海县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党员、群众等200余人旁听了宣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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